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校常用实验试剂及耗材的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实验试剂及耗材采购质量,按照《世界十大网投常用实验试剂与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字[2016]8号)文件要求,全校所有各种经费来源项目,购置目录内的常用化学、生化和分子生物学实验试剂及耗材,试行定点采购。
经公开招标,选择了三家常用试剂耗材供应商。各部门、单位可依据实验需求及供货商商品目录进行选购,并做好验收记录,每季度定时与之结算。本通知适用期两年,自2017年9月1日起开始,2019年8月31日结束。凡未按本办法要求自行采购目录内非定点供应商供应的实验试剂和耗材,国资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财务处不予报销付款。
不在定点采购商品目录范围、特殊试剂或专用试剂尽量在这三家购买。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8月底结清以往常用试剂款项。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世界十大网投常用实验试剂与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